在四川德阳的法律界,李坤律师是不少当事人在刑事纠纷中寻求帮助的对象。他主要为面临刑事指控的当事人提供辩护,处理的案件涵盖网络黑灰产类犯罪、毒品类犯罪、涉黑类犯罪等多种类型。证据的收集与分析、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以及对案件细节的把握,都是攻防的关键难题。
曾有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当事人唐某被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以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原来,2020年3月30日,唐某以朋友朱某的名义注册成立家庭农场,采用上报虚假资料的方式骗取了项目补助金10万元。李坤作为唐某的辩护人,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存在诸多不清之处,证据也不够充分。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坤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唐某不起诉。从这起案件可以总结出,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找出其中的漏洞和不足,是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重要思路。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起诉。2020年年底,李某与余某、曾某共谋通过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案发后,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李坤作为李某的辩护人,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李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在庭审中,李坤为李某进行辩护,强调其法定以及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起案件再次验证了,在刑事辩护中,充分挖掘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并在庭审中合理运用,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时,李坤通常会首先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找出其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关注当事人是否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在庭审中,他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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