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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痛点下的法律专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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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501人看过
工程质量纠纷专业律师 肖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401202410772771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870473337
案例展示:12个
律师优势:;建设工程、工伤赔偿、企业法律顾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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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一起历时近八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展开。原告重庆市XX公司委托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肖康处理此案,涉及工程款结算、质保金退还等多方面法律问题。肖康凭借专业能力,全面梳理案件,精准构建策略,推动案件得到合理判决。
建设工程纠纷痛点下的法律专业应对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当事人常常面临工程款久拖不决、责任主体难以认定等诸多困境。重庆市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其与被告XXxxx工程局有限公司、XXxxx西南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历经近八年仍未解决。此时,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介入此案,为原告带来了转机。

肖康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在证据收集与事实梳理方面展现出了专业素养。他指导原告收集了《隧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两份《工程最终结算协议》、微信聊天记录、退场通知书等核心证据。通过比对两份结算协议,他向法庭清晰呈现了第一次结算漏项、第二次结算最终确认的事实经过,有效驳斥了被告关于“已支付完毕”的主张。这一过程中,肖康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事实,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被告主体资格论证上,肖康律师同样表现出色。本案中,二被告系“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共同经营案涉项目。肖康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项目资料比对,向法庭充分论证二被告存在法人人格混同,应共同承担支付责任。二被告在庭审中亦自认共同承担责任,这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

核心争议的突破是案件的关键。在工程款欠付金额认定上,被告主张已支付8,986,517.16元,尚欠379,853.89元。肖康律师通过逐笔核对付款凭证、扣款明细,指出被告计算的付款总额与结算协议确认的应付总额存在差额585,613.98元(含质保金),该差额即为实际欠付金额,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在资金占用损失(利息)问题上,肖康律师客观评估风险,未过度主张利息,虽然法院以原告未开具发票为由驳回利息诉求,但明确“被告应在原告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付款”,为原告后续权利实现提供了清晰路径。对于质保金返还,肖康律师提交证据证明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成功主张质保金应全额返还。

庭审应对环节,肖康律师展现出了良好的应变能力。被告提出原告未开具发票故付款条件不成就,肖康律师回应:发票开具义务与付款义务并非对等履行关系,且被告长期未付款已构成违约。法院虽未支持利息,但明确将发票开具作为付款前置条件,肖康律师当庭承诺判决生效后立即开具发票,确保付款条件快速成就。

最终,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应在原告开具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585,613.98元。肖康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出色的庭审应变能力,为原告解决了长达八年的欠款难题,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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