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邻里纠纷致伤案:律师以“诚意留痕”助被告获缓刑

邻里纠纷致伤案:律师以“诚意留痕”助被告获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040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李朝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6201910082792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8487122272
案例展示: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办案,务实诚信,用专业的知识,从专业的角度为你解忧。
更多>
导读:本案源于普通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方为获被害人谅解多次沟通赔偿事宜,但被害人“漫天要价”,索赔二十万。李朝永律师将沟通全过程提交公诉机关并精准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从轻量刑,法院判处被告缓刑。
邻里纠纷致伤案:律师以“诚意留痕”助被告获缓刑

故意伤害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谅解书往往是被告人争取从轻量刑乃至缓刑的关键因素,这也成为了司法程序里一个重要的考量点。在李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被害人便利用这一规则,在自身仅受轻伤二级的情况下“漫天要价”,给案件的走向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证明诚意”这一关键机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李朝永律师接案后,深知谅解书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有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他,迅速与被告人一起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希望在被告人积极赔偿后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和解。然而,被害人却提出了高达二十万元的赔偿要求,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20XX年X月X日,李朝永律师将谅解和解沟通的全过程整理成详细的材料,提交给了公诉机关,并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虽然被告人未能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但被告人积极沟通赔偿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其悔罪表现。公诉机关初步答复称,谅解书是从轻量刑的重要参考,没有谅解书难以从轻处罚。李朝永律师随即补充理由,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的相关规定,指出被告人积极主动与被害人沟通赔偿,虽因被害人不合理要求未能达成和解,但这一过程足以证明被告人具有悔罪诚意。同时,还列举了类似案例,如某地曾有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同样因被害人不合理要求未达成谅解,但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后从轻量刑。

经过一番沟通,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意见,提出了从轻减轻量刑的建议。该量刑意见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纳,最终判处被告人缓刑。李朝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打破了“无谅解即无缓刑”的困局,为故意伤害案的办理提供了有效参考。他用实际行动证明,在刑事辩护中,当被害人提出不合理要求时,辩护人应将重点从“促成和解”转向“证明诚意”,通过全过程留痕,将被告人的积极态度固定为证据,即便最终未能达成谅解,司法机关仍可据此认定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