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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酒后划车涉嫌犯罪,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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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922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案例展示: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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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3日晚,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本以为会面临刑事处罚,没想到最后检察院竟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陈晓伟律师:酒后划车涉嫌犯罪,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和同事喝完酒,在返回家中的路上,因被停在路边的机动车绊倒。在酒精作用下,他用钥匙划伤了停靠在附近的多辆机动车。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九千余元。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张X方面,其辩护律师认为张X虽有划车行为,但不应被认定为犯罪。理由是张X是在醉酒后无意识状态下作案,主观恶性极低,且客观上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同时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已消失。而从法律层面,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需符合主观上有破坏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等条件。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包括张X的讯问笔录,证实他是在醉酒、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划车,当时对自身行为及后果无法正确认识,看到监控视频后才了解情况并表示后悔。还有被害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以及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证明被划伤车辆共计14辆,损失价格总计18865元。此外,张X家属积极赔偿了车主的车辆损失及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共计48414.19元,车主们也都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的认定逻辑

从主观方面看,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主观需表现为直接故意,而张X在醉酒状态下,认知和控制能力减弱,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极低。从客观方面,案发在夜晚相对僻静封闭的场所,并非多次、经常作案,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并且张X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财产损失已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和矛盾已化解,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况。

最终判决结果

检察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喝酒要适量,避免因醉酒做出冲动行为。如果不幸因酒后行为引发纠纷,要及时认识错误,积极赔偿损失,争取获得对方谅解。同时,保留好相关赔偿凭证和谅解书等证据,这在后续处理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在这起案件中,张X酒后划车看似已构成犯罪,但最终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离不开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辩护。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本案中他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从主观和客观等多方面为张X进行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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