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的世界里,一个关键的辩护决策,往往能改写当事人的命运。赵某曾因诈骗罪面临一百余万元的涉案金额,按照常规量刑,他可能要在狱中度过漫长的十年以上时光。然而,魏潭良律师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改变了赵某的罪名,最终赵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这一巨大的反差背后,是魏潭良律师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不懈的努力。
魏潭良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她身兼数职,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也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还是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不仅是荣誉,更意味着她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钻研,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宋某诈骗案为例,在检察院阶段,宋某已认罪认罚,面临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的量刑。魏潭良接受委托后,没有被既定的局面所束缚。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宋某的行为更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了构建这一观点的证据链,她重新梳理了宋某与相关方的合同往来、资金流向等证据。在法庭上,她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以及宋某的行为更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宋某也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再看赵某诈骗案,魏潭良在接手案件后,没有盲目遵循常规思路。她注意到赵某在整个事件中的一些行为细节,发现其行为更符合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特征。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深入调查赵某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赵某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在与检察官沟通时,她条理清晰地分析了赵某的行为与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契合点,最终成功改变罪名,将赵某的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魏潭良秉持着“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她看来,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准则,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她深知在刑事辩护中,不能被情感左右,必须保持冷静和客观。面对当事人的急切诉求,她不会轻易承诺结果,但会用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复杂的案件中,她始终坚守职业边界,用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的天空,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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