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黄传斌律师凭借2018年以来积累的执业经验,抓住了这些关键条件,为被告人谭XX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黄传斌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申请查阅了全部侦查卷宗。2018年开始执业的黄传斌,多年来承办了大量刑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仔细研究卷宗后,发现谭XX系案件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主动表示愿意退赃。
在庭审前,黄传斌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谭XX家庭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其与配偶均涉本案,二人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需照料,家庭存在实际困难的证明,以及居住社区出具的社会调查,表明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庭审中,黄传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为谭XX作罪轻并请求适用缓刑的辩护。他指出,谭XX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应当适用缓刑。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黄传斌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的请求,起初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相关证据。黄传斌律师补充理由称,谭XX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困难都是客观存在的,且社区调查也明确显示对其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这些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黄传斌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谭XX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罪,缓刑执行。黄传斌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为谭XX争取到了缓刑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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