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的一次调解中,一起因比特币还款诈骗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引人注目。原告赵XX要求被告郑XX归还借款6万元,被告辩称已通过出售比特币筹得款项,并按原告朋友要求转账给案外人还款,但遭遇诈骗,款项未到原告方,认为自己已履行还款义务。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于被告向案外人转账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原告的有效清偿。
施贝贝律师作为被告郑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了此案。施贝贝自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执业,多年来承办各类案件三百余件,对合同经济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颇为熟悉。
面对这起案件,施贝贝首先向当事人明确法律风险,指出其向非债权人指定账户付款且未经债权人明确授权,法律上可能不被认定为有效清偿,败诉风险高。接着,她巧用“主体不适格”作为谈判筹码,因为款项系通过原告朋友鲍X某转交,鲍X某并非借贷关系当事人。以此为突破口,与原告方协商,指出本案法律关系存的瑕疵和诉讼风险。最终,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仅需归还原告40300元,相较于6万元的诉请减少了近2万元,并获得了分期付款的便利。
另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XX参与两起贩卖毒品事实,若第一起指控成立,马XX将面临重刑。施贝贝作为被告人马XX的辩护人,紧扣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这一核心要件,指出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马XX对交付的2.5万元系用于购买毒品是明知的。同时,她成功论证同案犯付某某的供述存矛盾,使其指认成为孤证。最终,马XX的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一年锐减至一年二个月。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原告某金属制品公司起诉被告某装饰公司拖欠工程款,同时要求发包方和被告公司现任及前任独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施贝贝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准确界定合同效力与付款义务,主张工程已交付使用,被告公司应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她还精准利用公司法规定,指出被告公司为一人公司,两任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成功让两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她合理放弃向发包方主张权利的诉请,避免了诉讼资源的浪费。
施贝贝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秉持用专业办案,用温度执业的理念,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利益。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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