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参与棚户改造工程时,虽与实际施工人达成合作并完成施工,但手中缺乏能直接证明自身施工合法性以及对方付款义务的完整证据链。且原告无施工资质这一情况,更让案件陷入了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双重困境。这就如同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原告一方武器不足且存在致命弱点,看似胜诉无望。罗心艳律师接案后,没有被这些难题吓倒,而是另辟蹊径,从案件的细枝末节中寻找突破口。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启了紧张的准备工作。她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很快,她收集到了案涉工程《结算单》《欠条》以及原被告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把把钥匙,为明确工程结算金额、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约定时间等核心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罗心艳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查实了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以及实际施工人系建设公司任命的案涉项目项目部经理的关键身份信息。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立案后,迎来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二被告发起了猛烈的抗辩。他们提出原告无施工资质,并非适格诉讼主体,还强调建设公司与原告无施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案涉第三人也提交书面意见,辩称其并非案涉项目总承包人,与各方无合同关系,非本案适格当事人。一时间,法庭上的形势对原告极为不利。
然而,罗心艳律师临危不惧,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围绕核心证据展开了精彩的质证与辩论。她首先举证证明原告已实际完成案涉钢管脚手架施工,且与二被告完成了合法有效的工程结算,结算单有建设公司项目部确认、欠条有实际施工人签字,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这就像在混乱的战场上找到了一面鲜明的旗帜,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无施工资质问题,罗心艳律师指出,即便施工合同因资质问题无效,但案涉工程已完成结算,被告因原告施工行为实际获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折价补偿原告工程款。这一观点精准地抓住了法律的关键要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最后,罗心艳律师强调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的挂靠关系,以及实际施工人作为项目部经理的职务身份,主张二被告应就案涉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她的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让法庭上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她的专业和自信。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关键事实予以全部认定,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单》《欠条》等证据的证明效力,确认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的挂靠关系及实际施工人的项目部经理身份。法院认为,虽原告无施工资质导致案涉施工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已完成结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因原告自身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对其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未予支持。
从罗心艳律师接案到案件判决,整个过程高效且有序。案件于[立案时间]立案,[判决时间]下达判决,历时[X]天。罗心艳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合理控制了诉讼成本,仅收取了[律师费金额]的律师费。原告仅需在开庭时到庭一次,其余程序均由罗心艳律师代为完成,大大减轻了原告的诉讼负担。最终,原告在罗心艳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拿到了117867.5元的工程款,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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