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以虚假身份通过恋爱交友方式骗取他人70.36万元,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面对“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当事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极重刑罚,在这无助且绝望的处境下,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能寄希望于律师的介入。
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迅速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他敏锐地聚焦本案最关键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制定了精准的辩护策略。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诈骗金额高达70余万元,属于法定“数额特别巨大”起点,量刑起点高、减轻空间小,并且公诉机关根据证据材料不予认定自首情节。
曹頔繁律师在仔细阅卷和多次会见当事人后,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意识到自首情节的认定对于本案至关重要。他多次和公安机关沟通,确认当事人的到案情况,又和检察院、法院的承办人多次沟通,努力推动自首情节的认定。在这个过程中,曹頔繁律师展现出了执着和专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庭审中,曹頔繁律师围绕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专业辩护。首先,他依法提出当事人经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条件,应当认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次,强调当事人已全额退赔被害人70.36万元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依法可以从轻。最后,指出当事人全程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抗拒、无翻供,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
同时,曹頔繁律师还向法庭说明被害人对部分资金用途知情,当事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无前科劣迹。并且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制作了辩护人量刑建议表,结合当事人每一项量刑情节和从宽幅度,提出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自首成立、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在“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的重压下,实现了显著轻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量刑空间,也为同类大额诈骗案件提供了成功辩护范本。曹頔繁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执着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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