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总有一些公司试图通过恶意注销来逃避债务。在许X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许X与威海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裁定威海某公司应返还借款本金880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在申请执行时,却发现威海某公司已于2022年被注销登记。
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她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敏锐地察觉到公司注销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
戴芬芳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她深知在股东纠纷案件中,工商档案往往隐藏着关键信息。有着多年处理此类案件经验的她,对工商档案中的细节高度敏感。她第一时间调取了威海某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发现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威海某公司唯一股东,在申请简易注销手续时,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作出了威海某公司在注销登记时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诉讼情形的虚假表述,并承诺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戴芬芳律师依据这些关键证据,主张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法庭上,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清晰的逻辑,向法院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她指出,原告与威海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威海某公司未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被告作为股东,未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注销前通知债权人或实质未清算,导致原告的债权未能得到清偿,所以被告应当对威海某公司应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戴芬芳律师的观点。2023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许X借款88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1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也由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戴芬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精准锁定公司唯一股东利用简易注销程序恶意逃避债务的关键事实,成功为许X挽回了损失,有力打击了利用注销制度逃债的行为,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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