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薛XX、冉某某和邵某某合伙经营烘干厂等业务,但没签书面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薛XX觉得这2685吨玉米是合伙财产,冉某某卖了没给他分钱,就把冉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应得款项和利息。
案子到了法院,薛XX满心以为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份钱,可没想到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提交的证据只有《站台余货明细表》,但这表没说清楚款项性质和分配方式,也没明确出货价,根本没法直接证明冉某某该给他钱。而且薛XX之前还以某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就其中1987吨货物起诉过案外公司,说这货是公司的,结果败诉了。现在又说这是合伙财产要分割,前后矛盾,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薛XX焦头烂额,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丁婷律师。丁婷律师有12年法律相关行业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领域。
丁婷律师接手案子后,仔细梳理案情,发现了关键问题:三合伙人一直没进行合伙清算,也没终止合伙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伙财产分割得先清算,不然没法确定利润和分配比例。这一细节成了扭转案子走向的关键。
为了固定证据,丁婷律师全面检索关联案件材料,找到薛XX前后主张矛盾的证据,还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合伙未清算”的事实。她制定了“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核心诉讼策略。
庭审中,双方激烈交锋。丁婷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有条有理地阐述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婷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薛XX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他自行负担。听到判决结果,薛XX一开始紧张的心终于释然了。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合伙经营要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财产分配方式。
第二,合伙财产分割前,一定要先进行清算。
第三,诉讼时别前后矛盾,避免被认定滥用诉权。
这个案子提醒咱们,合伙做事要按规矩来,财产分割不能乱来。遇到法律问题别慌,找专业律师帮忙。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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