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会和配偶上演“假离婚”戏码,把财产都转移到配偶名下,自己名下则空空如也,让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自然希望能把“假离婚”的配偶追加成被执行人,让其共同承担债务。那么到底该如何操作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一、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想把“假离婚”的配偶追加成被执行人,得先确定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借条向别人借钱用于家庭购房,这就明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只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收集相关证据
证据是关键。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夫妻关系证明,像结婚证;债务形成的证据,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等;还有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例如,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那就得收集店铺的营业执照、经营流水等证据。另外,对于“假离婚”的情况,要收集一些能间接证明他们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离婚的证据,比如离婚后双方仍共同生活、财产分割明显不合理等方面的证据。
三、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
准备好证据后,要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清楚申请追加的理由、事实依据以及具体的请求事项。同时,要附上前面收集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并安排听证。
四、参加听证并进行举证
听证过程中,申请人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和说明。要清晰地阐述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理由和证据。被追加人也会有机会进行答辩和举证。双方在听证中充分发表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判断。比如,在听证中,申请人可以出示借条、转账记录以及证明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据,被追加人则可能会提出反驳证据,如证明自己对该债务不知情等。
五、等待法院裁定结果
听证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听证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符合追加条件,会裁定追加“假离婚”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会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况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被追加的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财产转移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债权人理清后续流程,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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