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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案:法院认定欺诈,投资者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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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9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36480375
案例展示:7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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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资者沈X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主张赔偿19459.31元,被告以风险因素抗辩。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徐晓团队梳理证据确定关键日期与损失,论证影响,法院酌情扣除20%风险因素,判赔9854.77元。

20XX年,投资者沈X坐在家中,看着手中因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暴跌的股票。他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和胡律师,将该上市公司告上法庭,希望挽回自己的投资损失

精准梳理证据

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已有18年,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接手案件后,徐晓律师团队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案涉股票交易记录、上市公司公告、大盘及行业指数走势等证据。他们精准确定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依据“先进先出”原则,仔细计算出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5300股,买入均价6.8996元,持有至基准日后,投资差额损失为12293.88元。

应对风险抗辩

被告辩称应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公司自身经营负面事件等非系统性风险因素,且部分损失与虚假陈述无关。徐晓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论证了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实际影响。同时,他认可法院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扣除风险因素的权利。在法庭上,徐晓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用详实的数据和严谨的逻辑说服了法官。

判决生效赔偿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的核心损失计算方式,仅酌情扣除20%的系统性及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沈X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9854.77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判决现已生效,沈X的损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挽回。

徐晓律师执业18年来,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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