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了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他还是深圳湖南株洲商会副会长、法律服务部部长,财联社鲸平台智库专家,这样的身份意味着他不仅要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要承担起行业交流与服务的责任。
在众多案件中,“张XX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颇具代表性。公安机关指控张XX于2023年9月以营利为目的,建立“某某”网站,发布600余部影视作品,其中37部未获授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件移送到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卫平作为张XX的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查阅侦查卷宗。他深知,要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必须精准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在仔细梳理核心证据和事实后,他将目光聚焦在“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法定构成要件上。
他发现,涉案网站未设置广告、付费观看、会员充值等任何营利性板块和功能,也没有任何营利相关的操作和记录。同时,公安机关没有收集到任何证据证明张XX通过该网站获得经济利益,也无法证明其具有通过该网站营利的主观意图。
基于这些发现,在审查起诉阶段,张卫平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他清晰地阐述,张XX建立网站仅为个人分享,未向他人传播牟利,其行为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构成要件。他结合案件事实,有理有据地向检察院提出对张XX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建议。
最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张卫平的辩护意见,以认定张XX主观方面具有营利目的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XX无罪释放,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除了这起知识产权案件,张卫平在刑事辩护领域还有其他精彩表现。在“被告人XXX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中,公诉机关最初起诉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张卫平经过仔细研究和全力辩护,指出被告人主观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故意”,主观恶性不大,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具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认罪。最终,案件罪名定性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罪名的改变意味着定性和量刑的重大变化。
在“被告人彭XX诈骗罪案”中,公诉机关认为学位诈骗非常恶劣,建议按照广东省标准定格处罚,量刑为3年。张卫平提出彭XX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过他的极力辩护,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的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张卫平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始终坚守证据为本、法理为基的执业理念。他明白,法律不仅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对复杂人性和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在面对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时,他保持着职业的克制与冷静,用专业知识和理性思维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只有严谨对待,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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