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成都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由成都某公司为四川某公司的门店提供装修施工服务,工程总价款含增项共计22万余元,款项最迟于验收合格后结清。案涉工程于2024年5月完成验收并合格交付,但四川某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长期拖欠10万余元装修款拒不支付,经成都某公司多次催告仍推诿拒付。于是,成都某公司委托梁玉蓉律师代理本案诉讼。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四川某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剩余的10万余元装修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成都某公司最初掌握的证据有装修施工合同、验收单和增项确认单,但这些证据存在一些潜在问题,比如部分增项的确认流程不够规范,可能在法庭上被对方质疑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梁玉蓉律师介入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合同、验收单、增项确认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针对增项确认单的问题,律师进一步收集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邮件、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增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固定了证人证言,以证实增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四川某公司对增项部分的证据提出质疑,认为增项确认单没有其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梁玉蓉律师回应称,虽然增项确认单没有负责人签字,但结合施工过程中的邮件、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增项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实际发生的。对于验收单,律师指出其是双方对工程质量和完成情况的认可,具有证明力。
最终,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梁玉蓉律师的诉讼主张,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川某公司向成都某公司支付装修款10万余元;判令被告以10万余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5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3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梁玉蓉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了全面梳理核心证据、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的方法。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证据,通过收集相关的邮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进行补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在庭审中,面对对方的质证,能够结合证据链进行合理回应,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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