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是山东省曲阜市的一名村民,因2016年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22时许,他携带砍刀到宋XX家欲报复。在宋XX家大门口,二人发生争执,王X先徒手殴打,后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其身体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关闭大门,王X无法继续实施伤害,便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宋XX多处受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2025年5月22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
王X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帮他的律师,经人介绍找到了孔伟律师。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800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
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孔伟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反复研究卷宗,走访案发现场,与王X及其家属、证人深入交流。他发现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王X系主动归案,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他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王X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王X是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而且王X及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王X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
在法庭上,孔伟律师依据这些情节,为王X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孔伟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为王X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以减轻处罚;王X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可依法对王X适用缓刑。最终,王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就是自首,能依法从轻处罚,所以犯错后不要逃避,要勇敢承担责任。第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会被酌情考虑。第三,犯罪未遂和初犯等情节,也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便面临严重指控,只要有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争取从轻情节,还是有可能获得较好的结果。本文案例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孔伟律师提供,他在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办公。孔伟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用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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