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小龙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他服务于安徽合肥地区,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其服务对象涵盖个人和企业,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既有诉讼方面的实战经验,也具备非诉业务的处理能力。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辩护
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朱XX系上海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2015年至2021年,朱XX在经营公司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80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人民币90余万元税款。
李小龙作为被告朱XX的辩护人,仔细分析案情后,抓住朱XX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公司已补缴税款这两个关键要点。在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对朱XX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的建议,判处朱XX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成功为朱XX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污染环境罪等案件代理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徐XX等人犯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XX是临沂某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X是该公司股东。
李小龙担任李XX的辩护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如被告人徐XX的行为是否与其他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李XX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等。
李小龙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对于污染环境罪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他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涉案场地现场堆放的废电路板等经鉴定均为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计入危险废物总重量。在民事赔偿方面,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各项赔偿费用进行细致梳理和论证。
最终,法院认定李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虽然李XX被定罪量刑,但李小龙通过专业的辩护,在一定程度上为李XX减少了可能面临的更重刑罚,并且在民事赔偿方面,也为其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赔偿方案,减轻了赔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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