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的一天,姚X委托律师追讨陈XX所欠的100万元借款。原来,还款期限已过,陈XX却分文未还,连带担保人刘X和扬州XX公司也未履行保证义务。
证据收集与梳理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接手了此案。黄蓉,深耕民商事纠纷,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她首先收集了借条和中国XX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仔细核对借条上的借款金额、还款日期以及担保人签名盖章,又逐笔查看银行转账记录,确认20XX年X月XX日姚X确实向陈XX转账100万元,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缺席庭审下的有力主张
庭审当日,陈XX、刘X、扬州XX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黄蓉在法庭上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清晰阐述了借款事实和担保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X》《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陈XX应偿还借款,刘X和扬州XX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胜诉结局
法院最终支持了姚X的诉讼请求,判决陈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100万元,刘X和扬州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黄蓉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姚X成功讨回了公道。
黄蓉至今,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经手众多民间借贷案件,总能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和准确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在她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的践行,用法律武器守护正义是她不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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