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谭X诉称叶X借款未还,某公司、孙X、叶X作为连带担保人应担责。四被告辩称借款合同无效,理由包括谭X无放贷资质、资金来源非合法收入等。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包括借款合同签订、转账记录、还款情况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
二、合同效力的关键认定
法院认为,从微信聊天记录可认定出借资金来源于案外人“资金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资金来源关乎合同效力,因谭X拒不陈述“资金方”身份,采信四被告主张,认定案涉两份借款合同无效。
三、责任判定结果
因合同无效,谭X无权依合同约定收息。且还款金额大于出借金额,叶X已足额还款,法院对谭X全部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杨静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能力,为公正判决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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