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XX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大学生X某在校园里轻信朋友,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它人使用,银行卡流水达19.4万元,获利1000元,而受害人被网络诈骗的14.6万元资金也转入了这张卡,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X某提起公诉。
侦查阶段:指导自首
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超1000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它在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此案,仔细研究案情后,告知X某主动交代案件事实,争取成立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李朝永深知,自首情节在量刑中至关重要,它引导X某如实供述,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
审查起诉:积极沟通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朝永主动与承办人员沟通,详细阐述X某的情况。同时,它多方联系,找到了受害人。考虑到X某在校大学生的身份,李朝永积极推动X某退赔赃款,让其自愿认罪认罚。它逐笔核对X某的获利情况,确保退赔金额准确无误,展现出X某的悔意。
审判阶段:从轻判决
到了审判阶段,李朝永依据前期的工作成果,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它强调X某的自首情节、积极退赔以及大学生的身份等因素。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X某拘役三个月。
李朝永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它通过专业的判断和细致的工作,为X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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