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梳理:还原隐瞒病史事实
童彬超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对证据的梳理中。他仔细查阅了被保险人高XX的就诊记录和配药记录,发现高XX在投保前(20XX年2月、5月、11月)多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取降压药,诊断记录显示“高血压3级”。同时,投保书健康告知栏明确询问“心血管疾病例如高血压”,投保人却勾选“否”。童彬超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完整还原了投保人隐瞒高血压3级病史的事实链条,为证明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奠定了基础。
医学论证:强化拒赔合理性
为了进一步强化拒赔的合理性,童彬超进行了深入的医学论证。他引用临床数据,详细分析了高血压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在法庭上,他条理清晰地阐述了被保险人的高血压病情属于重度高血压,与后续发生的疾病存在明确的医学因果联系。这一论证让法官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投保人隐瞒病史可能带来的风险,为保险公司的拒赔主张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关键突破:微信记录扭转局面
尽管童彬超一方充分举证,但案件出现了转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投保人张XX在投保当日通过微信告知保险公司业务员“高有高血压,但不是很高……健康告知中先选健康好了”,业务员未提出任何异议。童彬超敏锐注意到这份微信记录的重要性,虽未能实现解除合同、完全拒赔的目标,但他通过合理抗辩,成功将医疗费赔付额限定在合同约定的1万元上限,并避免了豁免保险费等额外义务。同时,这一关键事实也为保险公司后续完善销售合规流程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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