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纵深拆解
彭燕律师在民商领域造诣深厚。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她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注重情感疏导与权益平衡;合同纠纷处理上,涵盖建设工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租赁等合同的争议解决,善于厘清履约事实与法律适用;侵权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专注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与保险理赔等领域的权益维护。在刑事领域,她承办诈骗类、开设赌场类等常见刑事案件,熟悉案件办理流程与证据审查标准,对涉企刑事纠纷等关联案件也有实践积累。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民间借贷纠纷胜诉案
案情: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为大学同学,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被告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累计转贷143900元,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拒绝继续还款,原告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被告认可本金转账及还款流水,但质疑利息计算标准,以“无偿付能力”抗辩。
律师履职:彭燕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深入分析案件,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为原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合理的诉讼策略。
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刘XX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刘XX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解答】:从金融机构借款后转贷给他人,未赚取利息差价,合同就一定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是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本案中,即便原告未从中赚取利息差价,只要存在“从金融机构借款后转贷”的行为,就符合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涉案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所以,从金融机构借款后转贷给他人,即使未赚取利息差价,合同也可能无效。
彭燕律师以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和刑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攻坚能力,为个人、企业及基层组织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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