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往往是离婚时的重要问题。当孩子离婚后判给了对方,很多人就会产生疑问:这个孩子还能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呢?毕竟孩子虽然判给了对方,但血浓于水的亲情还在,这继承权到底还有没有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定继承中孩子的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孩子和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会改变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孩子依然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比如,老张和妻子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妻子。后来老张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这个孩子依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老张的遗产。因为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和抚养权的归属而消失。
二、遗嘱继承对孩子继承权的影响
虽然孩子在法定继承中有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就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不给孩子分配遗产,那么孩子就不能继承遗嘱中涉及的这部分财产。
例如,老李在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老李后来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捐赠给了慈善机构,那么在老李去世后,孩子就无法继承老李的遗产。不过,如果孩子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有遗嘱,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继承份额的确定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假设老王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老王后来生病期间,孩子经常去照顾他,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那么在老王去世后,孩子在继承遗产时就有可能适当多分一些。
四、继承权的丧失情形
虽然孩子原则上有继承权,但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么孩子就会失去继承权。这些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比如,小赵在父母离婚后判给了父亲,但小赵为了尽快获得父亲的遗产,故意杀害父亲,那么小赵就会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孩子离婚后判给对方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可能会受到遗嘱、继承份额调整以及继承权丧失等情况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遗产的范围如何确定、其他继承人对孩子继承权提出异议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处理。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遗产继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