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合同纠纷
董爽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董爽律师作为被告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
该案中,原被告自2015年左右开始业务往来,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部分以电话下单确定。业务期间,原告发货被告签收,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双方进行了两次结算,之后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原告多次催款未果后起诉。
董爽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分析了双方交易过程和合同约定。她依据合同法规定,关注双方交易习惯对单价的确定作用。在庭审中,董爽律师指出应按照以往交易习惯来确定货物价格。最终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相应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为被告公司在货款及利息支付上争取到了合理的处理方式。
辩护刑事犯罪
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营企业家骗贷罪一案中,董爽律师担任被告单位江西XX木业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钱XX的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具体包括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申请贷款,且贷款到期后无力归还等情况。被告单位辩称是正常贷款,被告人钱XX称贷款材料部分不实但主要材料真实,是应银行要求提供。
董爽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她从多角度分析案情,努力寻找检方证据漏洞。在辩护过程中,董爽律师提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经过董爽律师的努力辩护,最终被告人钱XX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董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她现为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长期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服务对象涵盖政府机关及大型国有企业等。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董爽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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