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张宓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百件。她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等多个职务,还是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她深耕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尤其擅长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70%。她不仅有深厚的实务积淀,还主持完成多项课题,参与多场法律讲座,获得“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是南通电视台法治微讲堂讲师之一。
案例纪实
案情冲突
上海XX公司由陈XX与被告孙XX各持股50%设立。被告孙XX妹妹孙X曾经营“崇川区孙X饰店”,后于2025年3月20日注销。第三人沈X受雇于XX公司与孙X服饰店,通过微信为孙X服饰店向XX公司下单采购服装。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XX公司依约生产并部分交付,但孙X服饰店未支付货款,XX公司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
破局策略
本案原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庭审中,双方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展开辩论。法院组织举证质证,确认相关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孙X服饰店与XX公司存在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关系,支持原告货款主张,确认总金额为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扣除调货金额56,078.4元。因孙X服饰店由孙X、孙XX共同经营且资产混同,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被告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支付利息责任。
这起案例提醒企业在商业合作中,要注重合同履行和风险防控,明确合作方的责任与义务,避免资产混同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时,在纠纷发生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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