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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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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9 · 35862人看过
导读: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审查: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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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其实并没有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但出于交易的安全考虑,同时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当事人会约定办理公证。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呢?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又有哪些要注意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合同公证应注意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

(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

(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

(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

(六)要坚决揭露、制止和打击利用房屋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

二、房屋买卖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一)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二)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三)出证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现实中,即使不办理房屋买卖的公证手续,其实对房屋买卖的效力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当然办理了公证之后可以说更保险一些。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其实都是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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