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2011年起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办理了900多起刑事案件和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并成为代理,招揽了6名下线在平台赌博。经核查,下线累计投注147万余元,Z某非法获利2336.4元。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仓山区被抓,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中,Z某否认指控,辩称自己不是代理,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应定赌博罪,且证据不足。同时指出,若构成犯罪,Z某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证人证言、平台记录等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到从犯、退赃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清晰界定罪名:搞清楚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区别,别以为小打小闹就不构成犯罪。在网络上担任代理发展下线,接受投注,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重视退赃等情节:如果不幸涉罪,主动退赃、坦白等,这些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能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遇到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他们能帮你梳理案件,争取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赌博不可碰,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法律。不过法律也有情,只要你有悔罪表现,也会从轻处罚。如果大家遇到法律难题,别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案代理律师林鸿传,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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