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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食品和故意杀人,两起刑事案件如何轻判?律师策略大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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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491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说身边有人因为不懂法,摊上了刑事案件,不仅自己遭罪,还可能影响家人。其实,刑事案件往往让人感到无助和恐惧,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今天就通过孔伟律师分享的两个真实案例,来看看面对这些情况,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案例讲解

案例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案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孔伟律师代理。孔伟律师2006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拥有12年执业经验,是深耕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的资深律师。2024年,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3年4月至案发,李XX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毕XX销售该产品,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含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投案。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故意杀人案

同样由孔伟律师代理。2025年,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王X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他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后,多次砍向宋XX致其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次日0时许,王X投案。

孔伟律师认为王X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是初犯,无不良影响,且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审理后认为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最终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自首很重要:在刑事案件中,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就像李XX和王X,都因自首获得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会依法从宽处理。这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积极赔偿获谅解:如果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会酌情从轻处罚。王X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对他最终获得缓刑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了解法律知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非常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孔伟律师拥有12年执业经验,就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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