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律师成功代理追回投资款及利息
本案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代理。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60件,在民间借贷、婚姻继承、建设工程等领域经验丰富,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杨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让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固定了《协议书》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和诚信角度出发,主张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案例二: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债权获全额支持
原告XX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XX与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徐律师、李超律师代理。2019年3月17日,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36,000元用于企业经营,但未按约偿还本息。
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因被告下落不明,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庭审中,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和债权计算依据。
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承担相关费用,驳回原告关于尚未实际发生的律师费的请求。
案例三:突破双重抗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与主体资格的成功维护
本案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于2009年签订《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书》,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李超实习律师提起诉讼。
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抗辩。律师通过当庭质证和让案外人公司出具说明,稳固了原告主体地位;梳理合同和付款流水,证明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月22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法律干货
1.保存证据:在合同事务中,要注意保存各类合同、借条、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2.关注诉讼时效:了解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3.明确法律关系:当遇到合同纠纷时,要准确判断法律关系,比如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关系,这样才能正确主张权利。
结语
通过这3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合同纠纷中,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遇到合同问题不要慌,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超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就职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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