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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藏孩子会输抚养权官司?307万赠与款又能否追回?案例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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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951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人咨询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像抚养权争夺、财产赠与纠纷等。其实这些问题在实际案例中很常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案例,看看丘敏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这些棘手问题的,从中咱们也能学到不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案例一:如何驳倒“抚养费”借口,成功追回307万全额赠与款

本案由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丘敏律师代理。丘敏律师是该律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还是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海国际仲裁院、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她在东莞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逾3000件,擅长各类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

吴XX与何XX于2012年在深圳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家庭。2019年,何XX因工作结识董XX,后发展为婚外关系。2021年,董XX与何XX生育一子。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何XX瞒着吴XX,通过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多次向董XX转账,合计307万元,部分转账备注“生日礼物”“补偿”,多数无备注。

2023年底,吴XX发现此事后,委托丘敏律师将何XX与董XX共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向董XX支付307万元的行为无效,并判令董XX全额返还。

丘敏律师没有与对方纠缠“哪些算抚养费”,而是从根本上定性:这些款项基于“不正当婚外关系”这一不法原因。合法的抚养费支付,应基于双方明确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何XX的行为实质是以“抚养费”为名,行“财产赠与”之实。何XX对非婚生子女抚养义务是另一独立法律关系,不应侵害吴XX的财产权利。董XX如有抚养费诉求,应另行起诉何XX。

法院经审理,确认何XX擅自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董XX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董XX非善意、有偿取得财产。对于董XX“抚养费”等抗辩理由,法院认为何XX支付款项远超合理限度,不能认定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青春补偿”于法无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丘敏律师的代理意见,责令董XX全额返还307万元。

案例二:注意!离婚时藏孩子,直接输掉抚养权官司

同样是丘敏律师代理的案件。林XX是湖南邵阳人,苏XX是广东东莞人,2018年在东莞登记结婚,2019年育有一子林小某。2022年起,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孩子随苏XX在东莞生活、就读幼儿园,形成稳定生活学习环境。

2023年3月,林XX提起离婚诉讼并争夺儿子抚养权。5月,林XX利用探视之机,将儿子带至湖南邵阳老家,拒绝告知苏XX地址,切断孩子与母亲联系,孩子中断幼儿园教育,苏XX多方寻找无果。

丘敏律师指导苏XX固定林XX拒绝告知孩子下落、阻挠探视的沟通记录。向法庭强调林XX的行为是有计划地制造孩子“随其生活”的既成事实,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缺乏正确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还违反了法院关于维持孩子生活现状的司法精神。同时,提交证据证明分居期间孩子一直由苏XX稳定抚养,由苏XX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孩子。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丘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林XX的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缺乏理性,未将孩子权益放首位。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出发,判决孩子由苏XX抚养,林XX支付抚养费并按规定探视。

法律干货

1.财产赠与方面: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巨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尤其是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权益。

2.抚养权争夺方面:离婚时,不要试图通过藏匿孩子来争取抚养权,这不仅会伤害孩子,还可能让自己失去抚养权。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

3.证据收集:无论是财产纠纷还是抚养权纠纷,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比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诉讼中至关重要。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多么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张,要冷静处理,积极收集证据。丘敏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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