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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物业公司如何成功“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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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787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企业都在为用工问题头疼,特别是在服务外包模式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界限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不,有一家物业公司就遇到了麻烦,被超龄劳动者家属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他们是如何应对这场官司的呢?下面就来看看吴静律师分享的这个真实案例。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501201511697342。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这是一起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某物业公司(委托人,被告)摊上事儿了。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其家属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该员工与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目的是把工伤赔偿责任转到物业公司头上。

原告认为,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通过开会、通知体检、发面试及录用短信等行为,直接管理和招用了原保洁团队,所以应该和死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物业公司则辩解,自己和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打卡要求等,只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不算直接的用工管理。死者是保洁公司的员工,工资也是保洁公司发的,而且事发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吴静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她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向法庭解释清楚了外包管理和直接用工管理的区别。通过整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明确了保洁人员还是隶属于原保洁公司,把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隔离开来。

同时,吴静律师敏锐地抓住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个关键事实。她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确立了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个核心抗辩理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

对于原告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理由,吴静律师准确援引相关规定,说明这种情况只影响劳务关系性质认定,不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淆。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认定,死者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物业公司发送面试、体检通知等行为,只是建立劳动关系前的磋商,不能等同于实际用工管理或劳动关系建立;死者生前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自身参保情况导致的,和物业公司无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注意主体资格:在招聘员工时,要确认其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般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用工关系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

2.明确法律关系:对于服务外包模式,要清楚外包管理和直接用工管理的区别。保留好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证明法律关系。

3.正确适用法律: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适用混淆。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复杂的用工纠纷中,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精准的诉辩策略有多重要。吴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物业公司成功厘清责任,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难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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