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400件案件,在民事领域特别是合同纠纷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魏雅雯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细致的工作态度,为案件的公正判决贡献了力量。
案件背景梳理
20XX年X月XX日,原告胡XX在某甲公司Ⅲ-b型沼气处理工程施工时发生爆炸事故,受重伤。经鉴定,其截瘫构成人体损伤二级残疾等,且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此前法院已对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的护理费进行处理,此次胡XX再次起诉要求各被告赔偿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的护理费。
各方观点交锋
被告俞XX认为陈XX不应承担责任,某丙公司注销所有签字都是其签的。被告陈XX辩称自己不是侵权人,对成为股东及公司注销均不知情,且已实缴出资,不应承担责任。被告某甲公司认为原告主张的护理费过高。被告孙XX、张XX对原告主张无异议,同意承担70%的责任,且认为陈XX不承担责任。
律师工作助力
魏雅雯律师作为被告陈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和相关证据。她协助陈XX收集证明其对成为股东及公司注销不知情等证据,以支持陈XX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为陈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及当事人处分自身权利的行为,判决被告孙XX、张XX、俞XX对护理费总额的70%即1022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某甲公司对护理费总额的10%即14600元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乙公司对护理费总额的20%即29200元承担赔偿责任。魏雅雯律师的专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民事案件代理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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