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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发现漏罪,律师力促虚开增值税案被告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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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41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炳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9人 执业8年
律所: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181002864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92152524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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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单位某铜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冯X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公诉,冯X在缓刑考验期且有漏罪。律师围绕量刑情节辩护,强调补缴税款等情节,虽未获缓刑建议采纳,但法院数罪并罚时考量从宽情节,冯X获从轻判处。
缓刑期发现漏罪,律师力促虚开增值税案被告从轻处罚

在当下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各类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愈发重要。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他接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有着复杂的情况。

案件复杂情况

被告单位某铜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冯X,在担任实际负责人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损失16.6万余元。且冯X处于缓刑考验期漏罪发生在缓刑判决宣告之前,依法需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给辩护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积极应对策略

邹炳昂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冯X沟通,确认其认罪悔罪态度,并督促被告单位尽快补缴全部税款。在庭审中,邹炳昂重点强调税款已全额补缴、国家损失已挽回这一关键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制度进行辩护。

辩护取得成效

尽管法院基于“漏罪”的特殊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在数罪并罚时充分考量了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最终决定对冯X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邹炳昂律师以其专业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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