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作为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事务部副部长,自20XX年执业以来,在襄阳本地法律服务的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成果显著。此次他接手的离婚纠纷案,就展现了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首次起诉未判离
原告匡某与被告孙某因婚前了解不足,婚后矛盾不断,感情逐渐淡漠。20XX年原告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面对这样的结果,王辉律师并未气馁,而是积极寻找解决办法。
引导收集证据
王辉律师向原告详细解释了《民法典》第1079条关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并引导原告在分居期间注意收集分居证据。这为二次起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次起诉成果
20XX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并变更诉讼请求。王辉律师重点提交了首次判决生效后双方持续分居的证明,如居住证明、务工记录等。虽然法院基于未成年人利益将两个孩子均判归被告抚养,但充分考虑了原告的支付能力,判决结果合法合理。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保障了程序公正。王辉律师通过专业的策略和积极的态度,成功为原告解除了婚姻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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