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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刑事辩护律师郭睿:多起案件助当事人获不起诉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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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3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郭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64人 执业9年
律所: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72017108502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460499900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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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郭睿自2017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领域,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等刑事案件。如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郭睿认为其系正当防卫,经与检察官沟通,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刘某涉嫌帮信罪,郭睿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沟通,使其获取保候审,最终法院适用缓刑。

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郭睿于2017年开始在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服务地区为新乡,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既侧重刑事诉讼辩护,也处理一些非诉业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同时在民商事案件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

故意伤害案辩护

当事人为张X,被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争议焦点在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被害人李X敲打、踹张X家门时手里是否持有红色扇子、是否用扇子捣张X妻子胸部、扇子归属、张X砍伤李X时李X是否进入屋内等均未查清。郭睿作为被告张X的代理人,详细查阅案件卷宗,分析证据缺失情况。他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指出案件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经过与检察官的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使张X免除了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案辩护

被不起诉人甲、乙、丙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案件中,三人通过购置二手手机、群控软件等设备,为XX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获利,涉案金额224086元。争议焦点在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郭睿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XX”群控软件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郭睿向检察院提出案件关键证据缺失,指控犯罪事实缺乏充分依据。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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