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X市X区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然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欠租。但此案存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等问题,原告一开始处于不利局面。此时,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接受委托,为原告代理此案。
厘清关键关系
丁云龙律师首先着手解决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他提交《委托协议》,清晰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避免了因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败诉。同时,通过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固定了租赁事实,明确了租金标准以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基础。
调整策略应对反诉
庭审中,丁云龙律师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而当被告提出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时,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有效应对了反诉风险,避免了原告的赔偿责任。
胜诉回款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因证据不足且房屋权属非原告本人),以及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丁云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利条件下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成功逆转了案件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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