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X在2022年12月协助转移违法资金,涉案达一百一十四万余元,其中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被骗资金四十九万余元。2023年他虽主动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于2025年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建议量刑较重。在此不利局面下,杭州市xx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的江颖静律师为其辩护。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一审不利局面
公诉机关认为邹X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虽认可其从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但最初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若在一审判决前足额退赃、退赔,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且法院认为邹X虽自动投案但投案后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
律师独特辩护策略
江颖静律师提出,邹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供述稳定,还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部分退赃。她着重强调了邹X在案件中的从属地位以及其认罪悔罪的态度。
二审成功逆转
最终,法院采纳了江颖静律师关于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辩护意见,依法对邹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邹X成功从面临较重刑罚的不利局面中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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