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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罪指控下的惊险逆转:从重判到轻刑的纠错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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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64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210000MD0052633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66017219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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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X被控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经律师在二审中的不懈努力与独特辩护,最终成功为其争取到较轻刑罚,实现案件结果的巨大逆转。
杀人罪指控下的惊险逆转:从重判到轻刑的纠错之路

张X因一起意外事件被控故意杀人罪,一审中,法院认为其在被害人坠入深坑后,驾驶铲车推沙土掩埋被害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接手了此案。赵磊律师自2009年执业,带领律所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在多类重大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

推翻初始认定:剖析主观故意

赵磊律师在二审辩护中,着重对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进行剖析。一审认为张X对被害人死亡持放任的间接故意,但赵律师指出,从现场情况来看,张X听到张X某说“完了”后才采取行动,虽然这不能直接认定被害人当场死亡,但张X当时基于一贯的认知认为被害人已死亡才掩埋。并且,张X在被害人掉坑后没有经过仔细检查就做出判断,存在疏忽,而不是有杀害的主观故意。综合种种情况,张X并非故意杀害被害人。

多因一果辩证:减轻法律责任

赵律师进一步强调被害人死亡是多因一果。被害人自身有乙醇中毒情况,且系不慎坠入深坑受伤,这两个因素在死亡原因中起到一定作用。而张X推土掩埋的行为虽与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但不能将死亡责任完全归咎于他。按照刑法原则,被害人自身饮酒及操作不当导致的结果在量刑时不应完全让张X承担,所以应在量刑上对张X从轻考虑。

在赵磊律师条理清晰、专业深入的二审辩护下,法院重新审视了案件诸多因素,最终综合考量,为张X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成功实现了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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