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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指控变侮辱罪,律师程序性辩护破审判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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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279人看过
导读:本案从强奸罪指控经发回重审变为侮辱罪指控,重审法院未组织辩论就以寻衅滋事罪判被告人有罪。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李学清律师团队紧扣程序规定,精准出击,促使二审发回重审。

在这起刑事案件中,指控罪名一变再变,审判程序也出现诸多问题,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死结,让被告人陷入困境。一审以强奸罪起诉判刑二审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变更罪名,重审法院却未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又以另一罪名判刑,被告人再次上诉。

紧扣程序底线

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深知在罪名可能变更时,当事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至关重要。未经辩论不得定罪,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铁律,李律师团队死守这一“程序底线”,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精准引用法条

李学清律师团队精准引用《刑诉法解释》第295条,该条明确规定法院拟变更罪名时,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律师紧扣这一法条,直击原审法院的程序硬伤,让上级法院无法回避程序违法的事实。

以程序促公正

即便案件可能存在道德或舆论压力,李学清律师团队也绝不放弃程序权利。通过这次“程序纠错”,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甚至无罪的关键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的法治理念。最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程序正义得以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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