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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故意伤害罪案件:律师助力当事人获较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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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947人看过
导读:赵磊自2009年于沈阳执业,是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在他带领下,律所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他专注刑事辩护,在职务犯罪等多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以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为例,展现其在案件处理中的作用。

律师简介与执业领域

赵磊是中国资深刑辩律师,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及首席合伙人。2009年开始执业,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中具备丰富经验。他兼具深厚的刑法学、证据学及诉讼法学理论功底,擅长在多个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他担任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等社会职务,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法学交流,还获得“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

故意伤害罪案件背景

20XX年X月XX日16时许,在沈阳市XX区工地,被告人段X某与被害人刘X1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段X某持木方将刘X2打伤。经鉴定,刘X1右侧第8、9肋骨骨折为轻伤二级,肢体多处软组织挫擦伤为轻微伤。段X某于20XX年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律师辩护工作

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沈XX检公诉刑诉(20XX)1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X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赵磊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段X某自愿认罪,并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X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段X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认罪认罚,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段X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在赵磊律师的辩护下,段X某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体现了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重要作用。赵磊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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