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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动工伤纠纷典型案例:律师精准论证锁定公司主体,为劳动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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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55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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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步青,2022年执业,专注民商事业务。在XX工伤案件中,面对公司“个人雇佣”免责主张,他通过梳理证据、有力论证,成功让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并支持双倍工资差额,为劳动者后续主张工伤待遇奠定基础。

一、律师简介与案件背景

陈步青律师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法律事务,在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诉讼业务、婚姻家事纠纷等方面有诸多实践,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此次他代理的XX工伤案件,就面临着复杂的法律争议。

二、案件争议焦点

原告XX某物流有限公司法代表人曹X招用被告黄XX从事货车驾驶工作,黄XX受伤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二倍工资差额。原告不服提起诉讼,主张被告系曹X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试图规避用人单位法律责任。若此主张成立,被告将无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三、律师办案策略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深知本案核心是证明被告与原告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他系统梳理全部证据,包括曹X微信发放工资记录、被告被拉入“某物流交流群”记录、工作安排沟通记录、原告工商登记信息以及被告工作内容与原告经营范围重合情况等。

四、庭审有力论证

在庭审中,针对原告“个人雇佣”抗辩,陈步青律师展开有力法律论证。指出曹X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受,且原告未举证曹X明示用工系个人行为;被告被拉入“某物流交流群”,说明已纳入公司管理体系;被告工作属原告业务组成部分;工资发放和工作安排体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从属性。他一连串追问让原告抗辩苍白无力。

五、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陈步青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与原告有较强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3980元,为当事人后续主张工伤待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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