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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攻防:组织未成年人违法案的策略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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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940人看过
导读:阳江市某娱乐公司负责人薛某等被控组织未成年人违法案,唐观红等律师与检方博弈。律师从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辩护,结合被告人主动退赃情节,最终部分量刑建议调整。
刑事庭审攻防:组织未成年人违法案的策略博弈

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唐观红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超300件案件。

精准定位犯罪情节

在本案中,唐观红律师作为被告人薛某的辩护人,提出薛某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的观点。他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指出虽然薛某是公司主要负责人,但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多种复杂因素,不能简单地将全部责任归咎于薛某。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唐律师试图为薛某争取更有利的量刑。这种对犯罪情节的精准定位,是与公诉机关博弈的重要策略,旨在让法庭对薛某的犯罪行为有更全面的认识。

强调认罪悔罪态度

唐律师着重强调薛某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还提出薛某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初犯,法律意识淡薄。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传递出薛某具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这些情节,对薛某从轻处罚。在与公诉机关的博弈中,认罪悔罪态度往往是可以争取从轻量刑的重要因素。通过强调这一点,唐律师试图让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结合主动退赃争取轻判

诉讼过程中,薛某主动缴交了违法所得。唐律师抓住这一情节,积极与法庭沟通。他指出薛某主动退赃的行为表明其有积极弥补过错的意愿,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最终,法庭采纳了这一观点,对公诉机关对薛某的量刑建议进行了适当调整。这一策略的成功运用,体现了唐律师在庭审博弈中善于捕捉有利因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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