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在处理此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下面就以这起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及配件款案件为例,看看律师是如何解决其中的痛点与难点的。
理清案件事实
原告南京某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原告依约交付设备并完成验收,之后被告又加购配件。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质保金和配件尾款经多次催告拒不支付。
应对被告抗辩
庭审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主张已足额付款且否认配件买卖关系。代理律师针对其抗辩,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交材料入库验收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配件买卖事实且被告已部分履行付款义务,剩余尾款应支付;同时指出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质保金构成违约,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取得胜诉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代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缺席判决确认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构成违约,应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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