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政府信息公开 > 2026年3月河北保定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复杂纠纷

2026年3月河北保定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复杂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592人看过
导读: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等领域。执业期间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成功处理多起复杂案件,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还处理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典型案件。
2026年3月河北保定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复杂纠纷

个人简介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其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同时,他还是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具备多方面的专业能力。李泽宇律师接受风险代理,先办事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此外,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

擅长领域

李泽宇律师擅长的领域十分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在公司法领域,他能够为公司提供风险评估和合规经营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公司预防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在建筑工程纠纷方面,他展现出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曾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对于交通事故纠纷,他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他同样能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灵活的思路,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执业理念

李泽宇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处理案件时,坚持亲力亲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高质量的处理。他认为,律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拥有强烈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李泽宇律师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通过对合同的仔细审查,找出其中的关键条款和问题,并运用自己的谈判技巧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在这个过程中,他充分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法律服务能力全面。

代理交通事故纠纷

李泽宇律师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以下是他代理的两起典型案例。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案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事故发生于201X年X月15日1X时02分许,被上诉人刘XX驾驶冀F×××号小型汽车,沿白沟津保北线公路行驶至小高村XXX箱包皮具厂路段时,与行人孙XX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孙XX受伤,刘XX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驾车逃逸。保险公司认为该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属于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孙XX辩称,一审中被上诉人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一审中被告保险公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没有做出明确答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刘XX也辩称,上诉人对于其免责条款没有明确告知投保人,没有尽到解释说明义务,上诉人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实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故其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此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事故事实及责任划分予以确认。法院支持原告损失共计XXXX3元,上述数额不超出保险限额由被告中国XX公司直接赔偿原告,被告刘XX支付费用15500元应予扣除。被告中国XX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其认为被告刘XX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只认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理由不予支持。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刘XX在上诉人处投保商业三者险后,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其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涞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与被告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X年X月24日1X时44分许,于XX驾驶冀TXXXXX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唐涞高速石家庄方向2X1KM+500M处时与被告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晋BXXX、晋BHAXX陕汽牌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于XX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XX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于XX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XX保险大同XX投保交强险和主车100万元、挂车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要求被告依法赔偿因于XX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直接赔付原告,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X应承担本次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本次事故的各项损失先由承保晋BXXX、晋BHAXX半挂货车交强险的被告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承保晋BXXX、晋BHAXX挂货车事故车辆三者险的被告XX保险大同XX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偿30%,仍有不足的,由侵权责任人XX赔偿。最终,判决被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XX3X2.5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通过这两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例可以看出,李泽宇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在庭审中能够清晰地阐述观点,有力地反驳对方的主张,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李泽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网站地图

更多#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