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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多起诈骗案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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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299人看过
导读:李宏瑞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在吉林长春地区服务众多当事人。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在诈骗罪案件中表现出色,为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某某争取到从轻处罚,还让涉嫌诈骗罪(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被告人某某数罪并罚后仍获缓刑。

专注刑事业务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他服务于吉林长春地区,联系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主要服务对象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其工作方式侧重诉讼,通过参与庭审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他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得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多数案件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从轻、减轻处罚

诈骗大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截至案发尚有约292万余元本金未还清,其中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李宏瑞律师接受被告人某某委托后,面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较高的不利局面,全面介入案件,逐页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他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的自首情节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获利较少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庭审中,他结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及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详细发表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漏罪争取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遂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封建迷信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被告人系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需数罪并罚的不利情形,迅速聚焦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这一核心目标。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围绕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已退赔谅解、再犯罪风险低等情节的辩护策略。庭审中,他结合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详细阐述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某某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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