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XX县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室里,气氛略显凝重。犯罪嫌疑人许某及家属委托的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正准备为许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提出辩护意见。
罪与非罪之辩
刘波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案卷并会见了嫌疑人许某。他指出,许某在购买淘宝账号过程中,多次要求转让人转让的材料合法、合规,且再次转让时也要求收购人过户,这表明许某认为转让的淘宝账号是法律允许的,不构成犯罪。同时,当下大量科技公司通过收集和分析客户数据盈利,许某买卖淘宝账号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且获得手段是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的,并非非法取得。
法律与量刑考量
在适用法律和证据方面,刘波律师认为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处罚,而非刑法处罚,企业支付宝信息也非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即便构成犯罪,犯罪金额应扣除成本及非个人身份信息的价值,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更不应计算在内。在量刑上,许某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行为,积极配合侦查,主观恶性小,无人身危险性,属于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辩护结果期待
综合各方面因素,刘波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许某无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很小,向检察院建议撤销对许某的起诉。最终结果虽未在材料中体现,但刘波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尽责的态度,为许某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刘波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也充分展现了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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