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丁婷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这一独特职业轨迹,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处理上优势显著,能为企业提供全流程解决方案。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企业破产案件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其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在20072021年期间占用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丁婷律师受委托代理此案,从程序合法性、实体权利主张依据等方面全面抗辩。法院认为,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原告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丁婷律师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多维构建抗辩体系,高效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合伙合同纠纷
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未签订书面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冉某某,要求支付应得合伙所得及利息。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有效抗辩策略。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存在滥用诉权嫌疑,且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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