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背景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等。其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包括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中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
危害食品安全案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诉,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毒仍出售30片,获利260元,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
争议焦点:能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角色: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危害食品安全案二
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毒仍销售,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
争议焦点:能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角色: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91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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