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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指控下的攻防:精准辩护实现不起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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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6 · 1215人看过
导读:本案争议焦点为张某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精准把握张某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强调犯罪情节轻微,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功让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为当事人化解刑事危机。
虚开增值税发票指控下的攻防:精准辩护实现不起诉转机

诉讼,本质上是一场充满对抗性的博弈,在这场博弈中,策略的运用至关重要。在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律师的博弈策略与反制措施发挥了关键作用。

深入剖析指控要点

面对指控,律师深知必须精准把握控方的观点。控方认为张某通过“票货分离”方式,让东营市A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其行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对每一个证据进行分析,明确了控方的指控逻辑和重点。

挖掘有利情节反制

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过程中,律师着重强调这些情节,指出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说明张某不需要判处刑罚。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有力阐释,为张某争取到了从宽处理的机会。

推动检察院综合考量

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促使检察院全面综合考量张某的行为。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律师持续跟进,不断强调张某的从轻情节和认罪认罚态度。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这场诉讼的胜利,彰显了律师在博弈策略与反制方面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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