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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成功办理合同诈骗不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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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82人看过
导读: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超300件相关案件,尤其擅长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他精准辩护,使张某获不起诉决定,即便公司申诉,该决定依然维持,展现出其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成功办理合同诈骗不起诉案

刑事辩护深耕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他服务的对象广泛,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他侧重刑事诉讼业务,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还是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这些身份都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认可度。

处理合同诈骗

当事人张某与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然而,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张某将租赁的价值约200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撤离工地时也未清点设备和告知情况。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此案。他首先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还原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完整过程及时间节点。接着,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线索,构建了完整的辩护体系。

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擅长职务犯罪

除了上述侵犯财产类的合同诈骗案,李鉴春律师在职务犯罪领域也有突出表现。他承办了40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职务侵占案件占比约60%,同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在这些案件中,他同样会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凭借在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全面且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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